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交通:行程内含深圳至桂林往返机票及机场建设税、散客拼团不含深圳机场接送,客人自行前往深圳宝安机场集合桂林使用空调旅游车。用车大小根据本团人数来安排。
——酒店:桂林、阳朔以四星级标准装修的酒店(未挂牌)共三晚。当地标准酒店规模小,接待条件有限,不能以大城市标准衡量,请客人见谅。用房一般为标准双人房。如有单男或单女入住,则加床或现付房差。入住后,如遇房间有任何问题,请立即联系导游,以便协商解决。
用餐:全程三早五正(另一正餐在船上盒饭)。用餐标准:15元/餐/人,八菜一汤,十人一桌。酒店含早餐。如遇人数有增减,用餐桌数由导游安排。散客团队不足6人,按退餐费处理。
景点:含景点首道进园大门票的费用:百里漓江(磨盘山-阳朔)、义江缘景区、古东瀑布、靖江王府(独秀峰)景区、荔江湾。行程中列明的游览时间仅供参考(因塞车、景区人多排长龙及游客自行延误增加的时间除外)
自费:印象刘三姐210元/人、银子岩105元/人、遇龙河竹筏漂流(二人筏)150元/人、梦幻漓江150元/人、
世外桃源100元/人等。如您自愿选择了自费景点,请一定与导游签字确认。 购物:本团为纯玩团,行程不进购物店。景区内部会销售纪念品,为景区经营,并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儿童:12周岁以下小童只含旅游车位(半价机票)、半价船票;半价门票及半价餐费;不占床位;超出产生费用请家长自理;身高达到140cm则按成人标准收取费用。2周岁以下小童只收婴儿票款。
!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费用不包含
1、此团为深圳散客拼团。散客拼团不派全陪及领队。导游为当地优秀导游。 2、此产品为打包销售产品,行程内任何项目,如客人自愿放弃均不退费用也不换等价项目。
3、必须带好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回乡证军官证等),儿童携带户口簿原件。
4、本行程从上飞机起,至回程下飞机结束,往返深圳宝安机场一切事宜由客人自行承担,由于客人自身原因造成误机等事宜,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5、 出行前建议自行购买相关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孕妇及70周岁以上体弱老人不建议参加本团。
6、按照桂林旅游局规定,港、澳、台同胞及外籍游客入住酒店费用和游江费用和内宾存在一定差价,若有以上客人请按当地要求补齐差价,该差价由客人自理(数额一般为两百元左右)。
7、因漓江水位问题,漓江游览船航线可能会有变化,如有更改,以当地船公司安排为准。如产生差价,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8、因不可抗据因素造成团队行程、列车、航班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9、游客从事骑马、漂流、游泳、攀岩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活动和自由活动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来自主决定,老人和孩子应有家人陪同不能单独活动;游客在活动期间不遵守规定、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者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由于散客拼团核价时已给予最优惠价格,并且旅行社与当地景区另有协议结算价,故持有军官证、残疾证、教师证、学生证、老年证等证件的游客,不能再给予额外减免费用!敬请谅解。
如人数不够无法出团,旅行社出发将提前两天通知客人,全额退回团费,不作任何赔偿。
如因交通管制、交通事故以及航班晚点等原因导致行程变更,我公司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若游客在游览过程中遇见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导游提出,以便旅行社在当地及时解决;行程完成后,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表》,此份《意见表》作为游客在当地游览情况的地接质量的真实反映,也能保障客人自身合法权益。如游客回深圳后再投诉则视为无效投诉。